申请条件

项目医学条件

患者为经指定医疗机构评估,确认符合复泰奥®(特立帕肽注射液)适应症的已绝经女性,且符合以下任意一条标准:
[1]腰椎、全髋或股骨颈至少一处骨密度T值≤-3.5;
[2]腰椎、全髋或股骨颈至少一处骨密度T值≤-2.5,且医生判断有骨折风险因素;
[3]患者发生过脆性骨折。
如患者已使用3支复泰奥,获赠药物需以前期治疗效果良好为基础,即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1]治疗1-3个月期间检查骨形成指标PINP升高>20%或10ug/L;
[2]医生判断有明显的症状改善和患者获益

其它条件

[1]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患者。
[2]符合本项目援助条件的低保患者或低收入患者。
[3]患者如已使用的复泰奥®(特立帕肽注射液)必须是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药品。

终止条件

1)患者出现严重的、需永久停药的不良反应;
2)其他不适合使用复泰奥®(特立帕肽注射液)的疾病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要求停止继续使用复泰奥®(特立帕肽注射液)治疗;
3)患者使用复泰奥®(特立帕肽注射液)治疗累计已达24个月;
4)患者未按项目要求提交相关医学证明及未按项目时间要求进行随访评估;
5)患者死亡;
6)患者提供不实、虚假的医学或经济证明;
7)患者将援助药品出售或转赠他人;
8)由于不可抗力等造成项目被迫中止;
9)已过本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或者未到申请截止时间但援助药品已经使用完毕;